上周五,一个亲戚打来电话“我的手上扎了刺,疼极了,你来帮我拔掉吧!”
她五十多岁了,视力不太好,没办法自己弄。因为我当天比较忙,肯定脱不开身,就嘱咐她到甘家口医院外科请护士帮她拔。这个事情就过去了,以为很简单,因为甘家口医院是社区医院,正好做这个事情。
星期天,我老婆去探望她,发现医院收了她七十多块钱,没有拔刺,弄了好多药膏、纱布、还有消炎药;并且还嘱咐她,假如下周还是疼就开刀。我老婆帮她把小刺捏出来,立刻不疼了,吩咐她:消炎药不必再吃了。我听了这个事情,立刻感到很不舒服,因为是我建议她到医院去的。也就是说,我帮助她成为医院的钱夹,并且是在延长她两天痛苦的基础上的,我是帮凶。我马上联系甘家口医院的医政科,想要看看他们什么态度。一位女士接听,态度和蔼,并要我带上相关材料去医院解决。我到了医院,该女士带我找到了当天接待的一生,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医生。
我:当天使您接诊的?您知道是扎了刺吗?
医:知道,她说了。我看了看,没看见刺。
我:您的视力好吗?你当天请别的人,比如处置室的护士看她的刺了吗?
医:没有。我开了药膏,那个药膏就是专门拔刺的。
我:事实是到了星期天,手还是疼,刺还是在。拔出刺,手就不疼了。
医:都是因为药膏,没有药膏的效果,刺也出不来。
我:看来,是您对这个事情负全部责任了?因为您没有请别的视力好的人拔刺,对吧?
医:对,没有挑刺,因为这样会造成对手指的伤害。
我:如果药膏不管用,您还预备做手术。这个手术准备怎样做?
医:那要看具体情况了。
我:您不觉得你的措施有不得当的地方吗?
医:没有。很正确的处置。
我转向医政科的女士:您觉得那?
医政科的女士:我也觉得正确。
我:您二位曾经扎过刺吗?假如您二位的家人扎了刺,也是这样处理?
医政科的女士:你要是还有什么想法,就随便你了。
我就离开了甘家口医院,实际上,我也并没有指望什么别的,没可能。
这件小事,折射出了现在的医患关系。其他的病痛,我们不知道正常的处置会是什么样子的,比如说咳嗽,可能是感冒可能是肺炎可能是肺结核,什么的。但是扎刺,我们真的知道正常的处理应该是什么样子,我们也希望得到正常处理,但是得不到。我们难免猜测:医疗系统的这潭水究竟有多膜混浊?那位医生居然敢说手术,他都看不到刺,也不知道准确位置,就敢手术。
我真的期望能有医务界的网友,针对这个小事情说点什么,为医院辩护一点。毕竟我希望我也有看错的地方,我也期望现在的医院还残存一点医德。因为人总是要生病的,我们也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