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岁的某单位职工刘某轻信医院“义诊”宣传而误服药物,致使性功能丧失。昨日,记者获悉他已委托律师将该医院告上法庭,此案将于本月29日在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。
几月前,刘某路过高升桥某医院时,看见医院正在如火如荼地搞“义诊”宣传,他一时兴起上前咨询,在几位医生“提高生活质量”,“增添生活情趣”的宣传下,一向节约的刘掏出200元钱,打了一针“雄起”针,又被劝着喝了“禁果”口服液,满怀希望地回家了。孰料次日,刘某的生殖器官又肿又痛,经手术治疗留下了后遗症,刘某丧失了性功能。刘某表示,医院应出钱为其安“假体”,并应赔付他精神损失等共计20万余元。
律师说法
成都智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戈认为,如确有证据证实是院方的过错导致了本案医疗事故发生,那么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应赔偿患者损失。